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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作者:  来源: 云和县发改局  责任编辑: 叶琳  发布时间: 2024-07-05 11:50:02 浏览量:

2024年5月7日至6月6日,云和县发改局在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言献策”栏目就《云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收到公众意见0条、部门意见8条。收到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未采纳的理由

1

财政局反馈:建议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由发改局或财政局委托政府性项目预算审核机构或符合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并征询财政、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批准”。并删除第二款,“评估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已采纳


2

财政局反馈:建议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监督职责”

已采纳


3

财政局反馈:建议第十二条第五款修改为:“直接工程投资在50万以下、技术方案简单、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核定概算后编制预算及施工图组织实施,工程预算20万元及以上项目预算审核结果上传云和县财政评审管理系统”

已采纳


4

财政局反馈:建议删除第二十九条“其中,当年度政府投资总额在执行中有追加时,应当优先安排待安排的预备项目”

已采纳


5

财政局反馈:建议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施工图预算应当控制在批准的项目概算范围内,超过项目概算的,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组织招投标”

已采纳


6

经开区反馈:建议第八条修改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土地面积,建设规模需求、项目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约集约利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的要求”。

已采纳


7

经开区反馈:建议第三十九条修改为:“项目业主(或代管单位)应当于竣工验收批准后向国有资产管理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由代管单位实施的在质保期结束后30天后进行资产移交”。

已采纳


8

经开区反馈:部分内容整合后,序号错误,建议序号重新编制

已采纳


感谢大家的支持!

 

征求意见公告链接: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4834.html


 

云和县发改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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