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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4-36386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6-14
文字解读《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云和 责任编辑:李苏宁 发布时间:2024-06-20 17:20:59
原文链接: 点击查看源文件 //www.g-shinia.com/art/2024/6/20/art_1229426526_2523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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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云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助推乡村振兴,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进行了修订,出台了《云和县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20条政策措施》,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着力打造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云和样板,我县于2018年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乡村产业类政策——《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并于2020年对该政策进行了修订。《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的出台有力推动了我县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条款兑现率低、部分条款补助标准较难统一等新的问题。目前的政策修订后实施已3年多,部分政策已不适应当前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亟待修订调整。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云和县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乡村振兴20条政策措施》由推进品质农业产业强链延链补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乡村人才、大力发展乡村多种业态、其他等五大方面20条内容组成,其中一至四方面,主要明确政策导向、扶持发展、奖励补助的项目内容和资金标准,第五方面是对本政策必要性事项进行注解说明。

推进品质农业产业强链延链补链共11条,聚焦云和雪梨、生态渔业、生态牧业、食用菌、中药材、油料等农业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培育,鼓励一产扩面提质、二三产补短培优带动产业规模显著提升。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共4条,鼓励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循环利用,推动“机械强农”等。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乡村人才共2条,明确了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乡村共富人才的培育和奖励政策。

大力发展乡村多种业态共3条,积极推进农家乐(民宿)产业提升、支持农事文化活动、鼓励闲置产权流转等。

三、文件依据

《云和县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乡村振兴20条政策措施》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0〕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39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21〕19号)等文件制定。

四、适用对象

农业经营主体、强村公司等。

五、关键词解释

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

六、注意事项

1.本政策涉及的相关实施细则和认定标准另行制定。

2.同一项内容,已得到县级以上(包括县级)政策扶持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补助,不重复享受。

七、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

本政策对于目前执行的政策中一些兑现率较低或者不再适应当前产业发展形势的政策进行了废止,包括扶持茶叶、蔬菜、水果、林业种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森林康养休闲旅游等产业、中国驰名商标、新增农家乐(民宿)客房、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续证、荒芜耕地翻耕复垦等。并根据云和农业农村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对云和雪梨、生态渔业、生态牧业、食用菌、中药材、农家乐民宿发展、农业品牌培育、农产品营销等的扶持范围和补助标准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将食用菌、畜牧等产业原来以棒数、存栏数为补助衡量基准,调整为对设施投资进行补助;增加了新建陆基水产养殖桶设施、鼓励农产品加工项目投入、引进和培育乡村共富人才、激励农业双强“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一县三基地”建设的奖励内容。

八、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叶慧香

咨询电话:0578-55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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